LHSK 林海水库工程 大禹奖创优专题 ·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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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审要点 07

工程效益发挥

民生为本 · 综合效益 · 示范引领

工程在防洪减灾、生态环境、发电、供水、航运、灌溉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,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水网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。

7.1 防洪减灾效益

7.1.1 防洪标准与减灾效益

创优要求

工程在防洪减灾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。

创优成果

防洪标准由 20 年一遇提升至 30 年一遇,区域防洪能力显著增强。

通过调洪错峰,有效保障下游城镇、农田和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。

20→30
年一遇 防洪标准

7.1.2 应急抢险与地企共建

创优要求

工程在区域应急抢险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。

创优成果

主动参与地方防汛抢险、道路修缮、公益帮扶等工作。

深度推进地企共建,吸纳属地劳动力就业,体现国企责任担当。

地企共建 · 服务地方
地企共建 · 服务地方

7.2 生态环境效益

7.2.1 水生生态保护

创优要求

工程在生态环境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。

创优成果

高标准建设鱼类增殖站、生态鱼道体系,系统保护流域水生生态与生物多样性。

通过生态调度、增殖放流等措施,促进流域水生生态恢复。

7.2.2 绿色建造与节能低碳

创优要求

工程在施工与运行全过程体现绿色低碳理念。

创优成果

施工废水闭环循环、废渣分类回收,实现废水零外排、固废全利用。

施工砂石就地合规取材、自建筛分系统,资源自给;新能源设备广泛应用,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原生生态的扰动。

7.3 经济效益

7.3.1 供水效益

创优要求

工程在供水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。

创优成果

以城市供水为主,年均优质供水 1.8 亿 m³,承载区域饮水安全重任。

解决区域群众饮水安全问题,惠及城乡,支撑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。

1.80
亿m³ 年均供水

7.3.2 灌溉与发电效益

创优要求

工程在发电、供水、航运、灌溉等方面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显著。

创优成果

新增灌溉面积 15.37 万亩,显著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。

年均发电 6126 万度,提供清洁能源供给;同时具备航运等综合利用条件,综合效益全面。